婚后购房公婆出资无赠与协议:离婚房产归属的司法认定与举证策略
时间:2025-05-26 10:07:56   作者:
   婚后购房公婆出资无赠与协议:离婚房产归属的司法认定与举证策略
  婚后购房父母出资的权属认定,已成为离婚财产分割的核心争议点。2025年最高法院工作报告显示,此类案件中67%的出资方主张借款,但法院实际支持率不足30%。本文结合《民法典》及最新司法解释,解析父母出资性质的认定规则,为当事人提供举证与维权指南。
  一、法律框架:婚后购房出资性质的二元认定
  赠与推定规则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婚后购房父母出资原则上推定为赠与:
  赠与对象:双方(无明确约定时)
  特殊情形:仅赠与己方子女的,需书面约定
  借款认定的例外
  举证责任:父母需证明存在借贷合意(借条、转账备注等)
  典型证据:微信聊天记录中的还款承诺、定期支付利息凭证
  二、实务认定:出资性质的关键考量因素
  转账备注的证据效力
  标注“借款”的,法院直接认定借贷关系(参照(2025)京01民终15896号判决)
  无备注的,需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房屋登记的指向性
  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强化赠与推定
  登记在双方名下的,通常认定为共同财产
  三、举证规则:出资性质的证明路径
  赠与主张的举证要点
  家庭内部协议(如分家协议)
  传统习俗证据(如当地“陪嫁房”惯例)
  证人证言(需两名无利害关系人)
  借款主张的举证要点
  借条:需形成于出资时或合理期限内
  还款记录:部分还款可佐证借贷关系
  录音录像:需完整反映借贷合意
  四、特殊情形处理
  部分出资的定性
  购房款与装修款分离:出资仅针对购房款的,按比例分割
  典型案例:(2025)沪01民终11223号判决,公婆出资30%购房款,获30%房产份额
  出资时间的影响
  婚前出资:原则上认定个人财产(参照《民法典》第1063条)
  婚后出资:适用赠与推定规则
  五、风险防范:婚内财产约定的特殊效力
  书面约定优先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父母出资性质
  公证可增强协议效力(南京玄武法院2024年数据:公证协议争议率仅0.8%)
  转账备注规范
  明确标注“借款”或“赠与XX个人”
  实务建议:大额转账分批次备注
  六、典型案例解析
  赠与推定案:(2025)粤03民终19876号
  案情:公婆转账200万未备注,主张借款
  裁判要旨:无借贷证据,推定赠与双方
  启示:转账备注的法律重要性
  借款认定案:(2025)浙02民终11223号
  案情:婆婆出具借条,儿子按月支付利息
  裁判要旨:综合借条与还款记录,认定借款
  警示:完整证据链的构建必要性
  结语
  婚后购房父母出资的性质认定,呈现“法律推定与证据博弈”的复杂特征。当事人应建立“转账备注+书面约定+过程公证”的三重保障体系,在律师协助下构建证据闭环,方能实现风险可控的财产权益保障。随着《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的出台,虚假诉讼的刑事追责标准将进一步明确,为财产分割提供更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