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正常经营期间股东能否申请清算?法律边界与实务操作
时间:2025-05-14 11:16:07   作者:
   公司正常经营期间股东能否申请清算?法律边界与实务操作
  公司清算需遵循法定程序,股东作为公司利益相关者,其申请清算的权利受《公司法》严格限制。实践中,股东在公司正常经营期间擅自申请清算,可能引发法律纠纷。本文结合《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解析股东申请清算的条件、程序及法律风险。
  一、股东申请清算的法定条件
  公司解散事由出现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出现以下情形时,股东可申请清算: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解散事由出现;
  股东会决议解散;
  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
  若公司持续两年无法召开股东会、股东表决权无法达到法定比例,或董事长期冲突导致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进而启动清算程序。
  二、股东申请清算的程序
  成立清算组
  公司解散后,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清算组职责
  清理公司财产、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制定清算方案、分配剩余财产等。
  逾期未清算的救济
  若公司逾期未成立清算组,债权人或股东可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
  三、股东擅自申请清算的法律风险
  违反公司治理规则
  股东在公司正常经营期间擅自申请清算,可能被认定为干扰公司正常运营,需承担侵权责任。
  赔偿责任
  若股东申请清算导致公司损失(如合同违约、客户流失),其他股东或债权人可要求其赔偿。
  四、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1:股东擅自申请清算被驳回
  某公司股东因个人利益纠纷,在公司正常经营期间向法院申请清算。法院审查后认为,公司未出现解散事由,且经营管理正常,驳回股东申请。
  案例2:法院指定清算组完成清算
  某公司因股东长期冲突导致无法经营,持有15%表决权的股东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法院判决解散后,指定清算组完成清算程序。
  五、实务建议
  股东权利行使边界
  股东应通过股东会决议、协商等方式解决公司治理问题,避免擅自申请清算。
  合法启动清算程序
  若公司确需解散,股东应依法召开股东会决议解散,或通过法院解散程序启动清算。
  保留证据
  股东在申请清算时,应提供公司解散事由的证据(如股东会决议、法院判决书等)。
  六、结论
  股东在公司正常经营期间无权擅自申请清算,否则将面临法律风险。股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在法定条件下通过合法途径启动清算程序,以维护自身及公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