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却没钱支付,员工与债权人如何维权?
时间:2025-04-09 10:08:32 作者:
公司破产却没钱支付,员工与债权人如何维权?
公司破产且无力支付款项时,员工与债权人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权。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参与破产清算程序;债权人可要求相关责任主体担责、参与破产清算程序等。本文将结合最新法律法规,详细介绍公司破产且无力支付款项时,员工与债权人的维权途径。
一、引言
公司破产是一个复杂的法律和经济问题,当公司面临破产且无力支付款项时,员工和债权人的权益保障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法律角度,结合最新法律法规,探讨公司破产且没钱支付时,员工与债权人的维权途径。
二、员工维权途径
(一)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公司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员工需准备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数额等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配合调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若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该部门将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若逾期不支付,还将加付赔偿金。
(二)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常见且有效的方式。员工应在规定时效内提交仲裁申请,详细说明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仲裁委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事实作出裁决。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法院起诉。
(三)参与破产清算程序
若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员工工资属于优先受偿的债权。员工要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在破产财产中按法定顺序获得清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需首先清偿职工的工资和补偿金等费用。
三、债权人维权途径
(一)要求相关责任主体担责
如果公司未经合法清算即注销,债权人可以起诉公司原股东、清算组成员,要求其承担债务。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清算组成员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参与破产清算程序
债权人应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需首先清偿职工的工资和补偿金等费用,然后再清偿其他普通债务。
(三)主张“公司人格否认原则”
如果公司通过欺诈方式注销,股东可能被法院裁定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如果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注销,股东、清算义务人的责任不受影响。债权人可主张“公司人格否认原则”,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四、案例分析
(一)员工维权案例
某公司因经营不善宣布破产,拖欠员工工资数月。员工小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供了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但公司仍无力支付。小李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及赔偿金。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小李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最终获得了部分工资清偿。
(二)债权人维权案例
某供应商向A公司供应货物,A公司拖欠货款未还。A公司宣布破产并办理了注销登记,但未依法进行清算。供应商认为A公司注销存在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原股东承担债务清偿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A公司未经合法清算即注销,导致供应商无法申报债权,判决A公司原股东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五、结论
公司破产且没钱支付时,员工和债权人应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员工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参与破产清算程序等途径维权;债权人可要求相关责任主体担责、参与破产清算程序、主张“公司人格否认原则”等。在维权过程中,员工和债权人应准备好相关证据,积极配合调查和审理,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公司破产的监管,确保破产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护员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