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返租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商铺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一定的租金回报买家,并在该期限内拥有商铺的经营权。这种方式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国开始流行,后来在日本和中国香港等地也盛行过。然而,这种方式在国内曾引发过一些问题。
具体来说,商铺返租模式下,开发商将商业项目分割成多个小面积的商铺出售给小业主,并与小业主签订返租合同。合同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商铺由开发商统一经营,并按约定时间支付给小业主固定的租金。对开发商而言,这种方式可以快速回笼资金;对小业主而言,看似可以获得稳定的投资回报。
然而,商铺返租存在法律风险。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这意味着商铺返租可能被视为非法行为。此外,如果开发商最终无法兑现承诺,可能会导致大量烂尾楼的出现,并引发房地产泡沫。
对于已购买返租商铺的业主,如果开发商违约不到返租,他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首先,他们可以到当地的司法部门进行起诉或进行私下的协调。其次,国家已经明令禁止“售后返租”这种商业地产营销模式。最后,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商铺租赁合同是通过欺诈手段签订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合同被撤销后,对方需要返还财产,有过错的一方还需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总之,商铺返租虽然看似具有吸引力,但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投资者在购买商铺时,应谨慎考虑这种销售模式,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同时,政府也应加强监管,防止房地产开发商利用商铺返租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或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