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得到的遗产,离婚时怎么分?分割后有争议怎么办?
时间:2025-01-22 15:12:33   作者:
   老公得到的遗产,离婚时怎么分?分割后有争议怎么办?
  一、老公得到的遗产,离婚时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从上述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对于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有特别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那么,老公得到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取决于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约定。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该遗产只归老公个人所有,那么这笔遗产就是老公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会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这笔遗产原则上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如果老公在婚前就已经继承或者受赠了财产,并且这些财产在婚前就已经明确属于他个人所有,那么这笔财产在离婚时自然不会被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离婚财产分割后,如何强制执行?
  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到夫妻双方财产权益的分配。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候会出现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的情况。这时,另一方就需要考虑如何强制执行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同样,对于经人民法院判决的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如果一方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另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具体来说,离婚财产分割后强制执行的程序大致如下:
  申请强制执行
  当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时,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当明确写明被执行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申请执行的标的、理由和依据。
  法院受理与审查
  人民法院在收到强制执行申请书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会受理申请,并通知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如果被执行人仍然不履行义务,法院就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来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例如,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以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清偿债务;可以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等。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会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合法权益,避免过度执行或者不当执行。
  执行终结
  当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或者法院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强制执行措施后,执行案件就会终结。此时,法院会出具执行终结裁定书,明确写明执行案件已经终结的事实和理由。
  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财产分割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法院会依法中止或者终结执行程序。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被执行人可以永远逃避履行义务。当被执行人将来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另一方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外,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故意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逃避履行义务的,法院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