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还债的条件有哪些规定要求?申请破产还债流程是什么样的?
时间:2025-01-10 16:44:17   作者:
   一、申请破产还债的条件有哪些规定要求?申请破产还债流程是什么样的?
  (一)申请破产还债的条件有哪些规定要求?
  申请破产还债,是企业在面临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通过法律程序寻求债务解决的一种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申请破产还债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法人资格
  申请破产还债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这意味着,只有依法成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才能申请破产还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企业法人组织,虽然也可能面临债务问题,但其破产还债程序与企业法人有所不同,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申请破产还债的基本条件。这里的“不能清偿”不仅指企业客观上无能力清偿,还包括主观上不愿清偿或故意拖延清偿的情况。同时,“到期债务”指的是已经到期的、企业应当偿还的债务,包括本金、利息等。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除了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外,企业法人的资产还必须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这一条件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的进一步判断。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意味着企业的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即使变卖全部资产也无法完全清偿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则是指企业虽然资产总额可能大于负债总额,但由于资产质量差、流动性差等原因,实际上无法清偿到期债务。
  无其他救济途径
  在申请破产还债之前,企业应当已经尝试过其他救济途径,如协商、调解、仲裁等,但仍无法解决债务问题。这是为了确保破产还债程序不被滥用,同时也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条件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关联、相互补充的。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企业法人才有资格申请破产还债。
  (二)申请破产还债流程是什么样的?
  申请破产还债的流程是一个严谨而复杂的法律程序,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参与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申请破产还债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破产申请书
  债权人或债务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债权人提出申请时,应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包括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以及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等。债务人提出申请时,除提交破产申请书外,还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
  法院审查与受理
  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会依法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人民法院会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人民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并通知已知债权人。
  管理人接管
  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后,管理人将负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管理人还可以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等。
  债权申报与审核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并说明债权的性质、数额、有无担保等情况。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会进行登记造册,并编制债权表。债权表编制完成后,会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经核查无异议的债权,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有异议的债权,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召开债权人会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是债权人表达意见、行使权利的重要平台。在债权人会议上,可以讨论和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分配方案等重要事项。
  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和分配
  管理人负责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和分配工作。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破产财产变价后,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分配。清偿顺序依次为: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债权(包括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程序终结
  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同时,管理人还应当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