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补催包工头未支付的工程款项
一、优化施工合同的条款。
一些施工企业法律意识较差,他们认为目前的施工合同都是使用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没有必要修改。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虽然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从各个方面规定了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某些权利义务,但还有许多通用条款没有涉及,需要在专用条款中进行约定。例如,关于工程变更追加带来的工期顺延的具体计算方式,通用条款并未作出规定。
有一个案例,某建筑公司接下了某银行办公楼工程的承包工作,合同规定需要在180天内完工,但最终实际用时为300天。在竣工结算时,某银行以工期延长为理由对建筑公司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建筑公司表示工程出现了额外变更,并以此为抗辩理由,不同意扣款,并起诉某银行要求支付全部工程款。最终,法院判决建筑公司需向某银行支付因工期延长而造成的80万元损失。理由是双方在合同中未就工期的延长计算方式进行约定,即使有额外变更,实际工期也明显超过了合理工期,而建筑公司未获得工期延长的签证。法院的判决对建筑公司来说非常不利。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如果建筑公司更加重视合同签订的工作,就可以在专门条款中约定变更工程导致工期延长的计算方式,从而避免发生类似事件。因此,对施工企业来说,完善专门条款是非常重要的。
二、重视签证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签证对施工企业至关重要,尤其是涉及到竣工结算和工程索赔的签证资料,施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在前述案例中,如果一家建筑公司能够取得业主同意工期顺延的签证,该公司便能够应对业主提出的工期索赔,避免最终造成的不利后果。
还有一些施工企业认为,即使工程量增加是真实存在的事实,如果没有签订变更申请,业主也应该支付款项。实际上,这并非如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第31条第2款规定:“承包方在确定双方变更工程后的14天内未向工程师提交变更工程应付款报告,视为该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因此,即使业主确认了工程量的增加,但如果施工企业没有及时提交变更工程款的报告,最终可能导致该工程款项无法得到认可。
三、充分利用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偿还权利。
根据《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如果发包人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合同价格,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同价格。如果发包人逾期未支付,除非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适宜进行折价或拍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进行折价,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拍卖该工程,建设工程的款项将首先用于支付工程折价或拍卖所得的款项。
在行使优先受偿权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行使优先权的时间限制为六个月,计算起始日可以是建设工程竣工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规定的竣工日。
2、首先优先受偿的建筑工程款项包括承包人实际支出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费用,但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而遭受的损失。
3、当消费者向承包商支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超过50%)后,承包商享有优先受偿权,即无论什么情况,他们都无法将该商品房的工程价款权利与购房者对抗。
4、若建设单位超过支付工程款的期限,并且在承包人催告后,在适当的时间内发包人仍未支付。
5、对于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工程,一般来说,其性质不适合进行折价或拍卖。因为这些工程的目的在于公益,应该排除在优先受偿范围之内。
四、涉及到代位权诉讼
一些发包人常常以无力偿还债务为借口来表示无法支付工程款项。对于此事,承包人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合同法第73条规定:“如果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举例来说,假设某化工厂欠了施工企业一笔工程款,而某公司又欠化工厂货款未支付,这时施工企业有可能提起代位权诉讼,直接对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货款。
要提起代位权诉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债务人所负的债权必须是合法的。也就是说,承包方与发包方已经完成了工程款结算的手续,发包方确实应该支付工程款却没有支付。
2、债务人没有履行债权,并给债权人带来了损失。这主要指发包人没有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又没有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向债务人主张到期债权,导致承包人无法收到工程款。
3、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也就是说,承包人的工程款已经超过付款期限,然而发包人尚未进行支付。
4、债务人的债权并非仅限于其自身所有。具体而言,债务人所拥有的债权主要包括扶养、抚养、赡养和继承关系所产生的给付请求权,以及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和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五、在执行程序中,申请强制执行发包人的到期债权。
如果承包人在赢得针对发包人的诉讼后发现发包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但发包人对第三方有到期债权,承包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到期债权进行强制执行,要求第三方直接履行债务。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第三方在收到法院的协助履行通知后十五天内提出了书面异议,法院就不能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只能另外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第三方向其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