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支付令必须要先进行劳动仲裁吗?拖欠劳动报酬的仲裁时效是多长时间?
时间:2023-12-18 13:57:11   作者:
  一、劳动支付令必须要先进行劳动仲裁吗?
 
  劳动支付令并不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追讨拖欠的工资。如果单位拖欠工资,经过劳动者行政部门的责令支付后仍逾期不支付,那么将按照应付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赔偿。
 
  对于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局会采取一系列的处罚措施。首先,会责令公司在限期内付清工资。如果公司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要求其补足差额。如果公司逾期不付工资,则会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同时,原先拖欠的工资也必须及时支付给劳动者。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首先要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拖欠劳动报酬的仲裁时效是多长时间?
 
  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是一年。然而,对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情况,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限制有所不同。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而与雇主发生争议,他可以在不受一年仲裁时效限制的情况下申请仲裁。然而,如果劳动关系已经终止,劳动者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否则可能会失去法律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正当理由导致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会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此外,如果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综上所述,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仲裁时效问题,劳动者需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及时采取行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