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首先,申请人需要按照要求准备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并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登记信息表等相关材料。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提交与仲裁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一份,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证明等。如果申请人委托代理人,需要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原件一份。如果申请人属用人单位的,还需要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各一份。
然后,西城区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庭主办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果申请材料不全,主办人员会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在审核申请材料后,办事机构负责人会提出是否受理意见并通知申请人(5个工作日)。如果受理仲裁申请后,会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通知其应诉(5个工作日)。
接下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组成仲裁庭,并将组庭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5个工作日)。仲裁庭会按照规定审理案件(包括开庭、调解、裁决),并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长15日)。如果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终局裁决除外),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