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破产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单位破产赔偿的标准是这样的:单位破产的,对员工的补偿标准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如下:
一、首先,要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部分费用是为了维护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产生的,也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二、其次,要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这些都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和权益。
三、再次,要清偿破产人所欠的除前两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这些费用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持国家税收稳定而产生的。
四、最后,要清偿普通破产债务。这些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贷款、债券等。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对此做出了详细规定:
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破产财产将依照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一)首先,要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这些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和权益。
(二)其次,要清偿破产人所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这些费用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持国家税收稳定而产生的。
(三)最后,要清偿普通破产债权。这些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贷款、债券等。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将按照比例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