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2.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劳动合同还可以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终止,主要法律事实包括:
*作为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劳动者死亡,致使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终止。
*企业在履行过程中被撤销,职工由劳动主管部门另作分配,企业与职工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
*企业在履行过程中依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宣告破产。企业宣告破产,表明此时企业已无法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只能终止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在招工时违反法律、法规,徇私舞弊,非法招收职工,一经发现,必须进行清退,随之单位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以下情形之下,劳动合同将宣告终止:
(一)劳动合同的期限已满;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