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且未完工,能否追讨工程款?
时间:2024-09-03 13:55:26   作者: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且未完工,能否追讨工程款?
  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和各方权益得到保障的基础。然而,当一份建设工程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且工程尚未完工时,承包方是否有权追讨已投入的工程款成为了一个复杂而关键的问题。本文将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对此进行深入探讨。
  合同无效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建设工程合同可能因以下情形之一而被认定为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违背公序良俗:如合同内容涉及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
  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未完工工程款的追讨
  当建设工程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且工程尚未完工时,承包方追讨工程款的权利并非绝对。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以下因素将影响承包方的权利:
  已完工程量的确认:承包方需证明其已完成的工程量,并通过鉴定或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
  过错责任的划分:合同无效往往涉及双方的过错程度。如承包方无明显过错,其追讨工程款的权利可能得到更多支持。
  工程质量与修复费用:如已完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承担修复费用,这可能影响承包方最终能获得的工程款数额。
  合同中的结算与清理条款:即使合同无效,其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可能有效,为双方提供了解决工程款争议的依据。
  法律法规依据
  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为处理此类争议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特别是在合同无效后的法律后果、工程款结算、过错责任划分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
  实际操作建议
  面对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且未完工的情况,承包方应采取以下措施保护自身权益:
  及时固定证据:保留与工程量、工程质量、合同履行等相关的所有证据。
  协商优先:尝试与发包方进行协商,寻求和解或达成新的结算协议。
  法律途径:如协商无果,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包括诉讼或仲裁。
  专业咨询:寻求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的帮助,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且未完工时,承包方能否追讨工程款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承包方应充分了解自身权益,采取合适的措施来保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