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的财富:哪些属于共同财产?
时间:2024-07-29 17:13:16   作者: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一个在法律上具有明确界定和规定的重要概念,以下是对其定义、范围、特点以及法律依据的详细解释和说明:
  一、定义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旨在保护婚姻关系中双方的财产权益。
  二、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获得的直接经济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无论是由夫妻一方还是双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进行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所得、股票、债券、基金等投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因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所获得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包括因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使用等所产生的经济利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只归夫妻一方所有,否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这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特点
  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点:
  主体特定: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仅为夫妻双方,即只有结婚的男女双方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产生时间特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产生于结婚登记后,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除非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为个人财产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性质可变: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可以由双方按照约定认定为个人财产或共同财产。这体现了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和保护。
  平等处理权: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时(如出售、赠与、抵押等),夫妻双方应当协商一致。
  四、法律依据
  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特别是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这些条款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处理原则以及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等内容,为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广泛且具体明确,涵盖了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多个方面。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和原则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