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何处理
时间:2024-07-25 15:08:03 作者:
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这一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以下是对该时效期间的详细解释:
一、时效期间及起算点
时效期间:一年。
起算点: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特殊规定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一旦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三、时效的中断与中止
时效中断:
情形: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效果: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时效中止:
情形: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
效果: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四、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该条款明确了时效期间、起算点、特殊规定以及时效的中断与中止等关键内容。
五、注意事项
劳动者在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后,应及时主张权利或寻求法律救济,以免超过仲裁时效期间而丧失申请仲裁的权利。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虽然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不受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者仍应在劳动关系终止后及时提出仲裁申请。
仲裁时效的中断与中止制度为劳动者提供了在特定情况下延长时效期间的可能性,劳动者应充分了解并利用这些制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但具体起算点、特殊规定以及时效的中断与中止等情形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