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着不发工资多久可以进行仲裁?
时间:2024-07-25 15:04:18   作者:
   针对公司拖着不发工资的情况,劳动者进行仲裁的时间范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对仲裁时间范围的具体说明及法律依据:
  一、基本时效期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这意味着,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例如,工资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起,一年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
  二、时效中断与中止
  时效中断:在一年时效期间内,如果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那么仲裁时效会中断。中断后,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时效中止: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劳动者无法在规定的一年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那么仲裁时效会中止。待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特殊规定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一旦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综上所述,公司拖着不发工资时,劳动者进行仲裁的时间范围一般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需注意时效中断与中止的特殊情况,以及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特殊规定。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应充分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