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债务减免:法律边界与实施路径
时间:2025-10-29 15:55:24   作者:
   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债务减免:法律边界与实施路径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背景下,破产重整成为企业纾困的重要工具。2025年《企业破产法》修订后,债务减免的规则更加细化,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灵活的债务重组方案。本文从法律视角解析债务减免的可行性、实施路径及风险防控。
  一、债务减免的法律基础与实施条件
  (一)法律依据
  债权人会议表决:根据《企业破产法》第84条,重整计划草案需经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通过。债务减免方案作为债权调整内容,需经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过半数同意,且所代表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法院强制批准:若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但符合《企业破产法》第87条规定的条件(如债务人具有重整价值、减免方案公平合理),法院可强制批准。
  (二)实施条件
  企业重整价值:债务人需证明其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或资产价值高于清算价值。例如,某新能源企业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重整后估值提升30%,法院据此批准债务减免方案。
  债权人利益平衡:减免方案需确保普通债权人获得比清算更高的清偿率。2025年厦门某重整案中,普通债权人清算清偿率为15%,重整后提升至40%。
  二、债务减免的常见方式与操作要点
  (一)本金减免
  直接减免:债权人同意放弃部分债权本金。例如,某房企破产重整中,银行同意将10亿元债权减免至7亿元。
  以股抵债: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2025年新规明确,债转股需经债权人同意,且股权定价需参考市场价值。
  (二)利息豁免
  停息减息: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附利息债权停止计息。重整计划可进一步约定减免历史利息。例如,某制造企业重整计划将年利率从12%降至6%,并豁免3年利息。
  罚息豁免:对逾期罚息、违约金等非正常利息,债权人可协商豁免。
  (三)期限调整
  延长还款期:将短期债务转为长期债务。例如,某贸易公司重整计划将1年期借款延长至5年,前3年仅付息不还本。
  分期偿还:将债务分为若干期偿还,降低企业短期偿债压力。
  三、债务减免的税务处理与合规风险
  (一)债务豁免所得的税务认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债务豁免所得需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但符合以下条件的可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持续经营条件:债务人重整后需持续经营3年以上。
  股权支付比例:债转股中,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交易总额的85%。
  (二)合规风险防控
  程序合规:债务减免需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或法院批准,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减免无效。例如,某企业私自与债权人达成减免协议,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逃税款。
  信息披露:重整计划需详细披露债务减免方案,包括减免金额、方式、税务影响等。管理人未披露关键信息,可能被债权人起诉撤销重整计划。
  反避税调查:税务机关可对异常债务减免启动反避税调查。例如,某企业通过关联方交易虚构债务,再以重整名义减免,被追缴税款及罚款。
  四、实践案例与操作建议
  (一)成功案例:某新能源企业重整案
  背景:企业因资金链断裂申请重整,负债总额20亿元,其中银行债权12亿元、供应商债权5亿元、职工债权3亿元。
  方案
  银行债权减免至8亿元,并转为股权;
  供应商债权延期3年偿还,前2年免息;
  职工债权全额清偿。
  结果:重整计划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法院批准后执行。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恢复生产后估值提升至30亿元。
  (二)失败案例:某房地产企业重整案
  背景:企业负债50亿元,其中信托债权30亿元、购房人债权10亿元、税收债权10亿元。
  问题
  信托债权人反对减免方案,导致表决未通过;
  法院认为重整价值不足,未强制批准;
  最终转入清算程序,清偿率不足10%。
  启示:重整方案需充分论证企业价值,平衡各方利益,避免强行推进。
  (三)操作建议
  前期尽调:全面评估企业资产、负债及经营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重整方案。
  债权人沟通:通过预重整、庭外重组等方式提前与债权人协商,降低表决阻力。
  税务筹划:合理利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政策,降低债务豁免的税务成本。
  风险隔离:对关联方债务、职工债权等敏感问题,需提前制定应对方案。
  结语
  破产重整中的债务减免是法律、经济与税务的综合博弈。2025年新规在强化债权人保护的同时,为企业重生提供了更多可能。实践中,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平衡各方利益,方能实现“救企业”与“保债权”的双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