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约定不可抗力条款,遭遇风险时能否主张免责?
时间:2025-09-26 16:07:12 作者:
合同未约定不可抗力条款,遭遇风险时能否主张免责?
在商业活动中,合同是规范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然而,实务中常出现合同未明确约定不可抗力条款的情形。当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当事人能否主张免责?本文将从法律适用、责任分担、实务操作三个层面展开分析。
一、不可抗力免责的法律依据:法定规则优先于约定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条款明确了两点核心规则:
不可抗力作为法定免责事由:即使合同未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当事人仍可依据法律规定主张免责。例如,2023年某物流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运输合同未约定不可抗力,但因台风导致货物损毁,法院依据民法典判决物流公司免除赔偿责任。
免责范围与程度:需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如某房地产项目因政府颁布限购政策导致销售停滞,开发商可主张免除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但需返还购房者已支付款项。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标准:客观性与主观不可预见性并重
不可抗力的认定需同时满足三个要件:
不能预见:以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条件为判断基准。例如,2024年某外贸企业与海外客户签订口罩出口合同后,突发全球性疫情导致生产停滞,法院认定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合同订立时无法预见疫情规模。
不能避免:即使采取合理措施仍无法阻止事件发生。如某建筑公司因政府征用场地导致工程中断,即使提前投保工程险,仍属不可抗力范畴。
不能克服:事件导致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例如,某演唱会因主办方所在地发生地震被取消,观众要求退票的诉求获法院支持。
三、实务操作中的关键义务:通知与证明的“双轨制”
当事人主张不可抗力免责时,需履行两项法定义务:
及时通知义务:受影响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通知对方。例如,2025年某跨境电商因海外港口罢工导致货物滞留,未在48小时内通知买方,法院判决其承担30%的损失赔偿责任。
提供证明义务:需在合理期限内提交官方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包括:
自然灾害:气象部门出具的灾害等级证明;
政府行为:行政机关发布的政策文件;
社会异常事件:公安机关出具的事件报告。
四、责任分担的例外情形:迟延履行与扩大损失的规制
法律对不可抗力免责设定了两项限制:
迟延履行不免责:若当事人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已存在迟延履行行为,则不得主张免责。例如,某制造商因自身生产延误导致交货期推迟,后遇原材料价格上涨,法院判决其仍需按原价履行合同。
减损义务的违反:接到通知方未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就扩大部分主张赔偿。如某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因疫情无法使用场地,但未及时通知出租人解除合同,导致租金持续产生,法院判决承租人承担后续3个月租金。
五、实务建议:合同条款设计与风险应对策略
条款设计建议:
明确不可抗力范围:除法定情形外,可约定特定行业风险(如汇率波动、技术迭代);
细化通知程序:规定通知方式(书面/电子)、时限(如48小时内);
约定证明标准:明确证明文件的形式、出具机构及提交期限。
风险应对策略:
建立预警机制:通过保险、对冲交易等方式分散风险;
保留沟通记录:邮件、微信等书面记录可作为免责证据;
及时协商变更: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双方可协商调整合同履行方式(如分期交付、价格调整)。
结语:法定免责与意思自治的平衡
不可抗力制度体现了法律对商业风险的合理分配。当事人既可依赖法定免责规则,也可通过合同条款细化权利义务。在实务中,需严格遵守通知与证明义务,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免责主张被驳回。未来,随着《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的深入实施,不可抗力规则的司法适用将更加精细化,当事人应密切关注立法动态,优化合同管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