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完工未付款怎么办?2025年最新维权路径与法律实务
时间:2025-08-27 16:27:57   作者:
   工程完工未付款怎么办?2025年最新维权路径与法律实务
  工程完工后发包方拒付工程款,是建筑行业常见的纠纷类型。2025年《民法典》合同编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对承包方的保护。本文结合最新法律条文与典型案例,系统解析工程款拖欠的解决路径。
  一、合同效力与证据固定:维权的基础
  1. 合同效力的认定
  合法合同:需具备发包方资质、工程规划许可、招投标程序等法定要件;
  无效合同:如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违法分包转包,但承包方仍可主张工程款折价补偿。
  法律条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民法典》第793条)
  2. 核心证据清单
证据类型 具体内容 法律价值
基础合同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招投标文件 证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履约证据 施工日志、验收记录、结算单 证明工程已完工并验收合格
催款证据 催款函、微信聊天记录、律师函 证明发包方拒付事实
  典型案例
  在2025年江苏省高院审理的某建设公司诉某地产公司案中,承包方通过提交完整的施工日志与验收报告,成功证明工程已完工,法院判决发包方支付工程款及利息。
  二、非诉解决路径:高效低成本维权
  1. 协商与调解
  协商技巧:发送《工程款催告函》,明确付款期限与违约责任;
  调解机构:向工程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实务要点
  调解协议可申请法院司法确认,具有强制执行力;
  若发包方拒绝调解,可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
  2. 律师函与财产保全
  律师函作用:正式告知发包方法律后果,督促其履行义务;
  财产保全:向法院申请冻结发包方银行账户或查封其财产,需提供担保(如保险公司保函)。
  法律条文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民事诉讼法》第103条)
  三、仲裁与诉讼:法定维权程序
  1. 仲裁程序的选择
  适用情形:合同约定仲裁条款或双方达成仲裁协议;
  优势:一裁终局,效率高于诉讼;
  劣势:仲裁费用较高,且裁决撤销难度大。
  2. 诉讼程序的全流程
  管辖法院:工程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
  起诉材料:起诉状、证据清单、原被告身份证明; - 诉讼请求:工程款本金、利息(按LPR的1.5倍计算)、违约金。
  典型案例
  在2025年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审理的某建筑公司诉某开发公司案中,法院认定发包方逾期支付工程款,判决支付本金及利息共计2000余万元。
  3. 庭审中的争议焦点应对
  发包方抗辩“工程质量问题”:要求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并证明质量问题与承包方施工有关;
  发包方主张“未结算”:提供结算单、验收记录,证明已具备结算条件;
  发包方以“审计未完成”拖延:引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35条,要求发包方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审计。
  四、特殊情形的处理策略
  1. 发包方为政府平台公司
  法律依据:《政府投资条例》规定政府项目需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
  维权路径:向财政部门申请信息公开,督促其履行付款义务。
  2. 存在工程挂靠或转包
  实际施工人权利:可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起诉发包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43条);
  证据要求:挂靠协议、转包合同、实际施工记录。
  五、实务操作建议
  1. 证据保全技巧
  对施工过程进行公证,固定工程量与质量;
  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留痕方式发送催款通知。
  2. 财产线索调查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包方财产状况;
  申请法院调取发包方银行流水、房产信息。
  3. 最新立法动态
  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明确:
  工程款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算;
  发包方以审计为由拖延付款的,需在约定审计期限届满后支付。
  结语
  2025年法律进一步强化了对工程款拖欠的治理。承包方应积极固定证据,通过非诉与诉讼程序结合的方式维权;发包方则需规范付款流程,避免因拖欠工程款承担高额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