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纠纷证据不足怎么办?2025年法律救济与举证指引
时间:2025-08-19 09:45:04   作者:
   工程合同纠纷证据不足怎么办?2025年法律救济与举证指引
  工程合同纠纷中,证据不足常导致当事人面临败诉风险。2025年《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完善,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的裁判规则,为证据薄弱方提供了系统化的救济路径。本文结合最新法律规范,解析证据不足情形下的应对策略。
  一、证据收集与补强的关键节点
  (一)施工过程证据的固定
  过程性证据
  施工日志、监理日志需记录人员、天气、施工内容等要素;
  材料进场验收单应包含规格、数量、质检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需附影像资料及各方签认。
  沟通记录留存
  微信、邮件等电子数据需公证保全;
  会议纪要应明确参会人员、争议事项及解决方案。
  (二)司法鉴定程序的启动
  依据法释〔2020〕25号第三十条,当事人可申请以下鉴定:
  工程质量缺陷原因及修复方案;
  工程量及造价争议;
  工程延期责任认定。
  典型案例:在"某房地产公司诉某建设公司案"中,法院通过先行判决确认合同解除,后续委托鉴定机构对已完工工程进行造价鉴定,最终确定工程款金额。
  二、法律推定与举证责任倒置
  (一)发包人擅自使用工程的推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发包人存在以下行为将承担不利后果:
  未验收即投入使用,视为工程质量合格;
  使用后提出质量异议的,法院不予支持;
  承包人仍需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负责。
  (二)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工程款支付争议:发包人需证明已付款金额及依据;
  工期延误索赔:承包人需举证延误原因及免责事由;
  质量缺陷责任:发包人需证明缺陷系承包人过错所致。
  三、证据不足的司法救济途径
  (一)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可申请法院调取以下证据:
  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
  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银行流水、税务发票等财务凭证。
  实践指引:在"某装饰公司诉某物流公司案"中,法院依申请调取了审计报告,确认无争议工程款后作出先行判决。
  (二)专家辅助人制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可聘请专家就鉴定意见或专业问题出庭质证。专家费用参照《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四、2025年新规对证据规则的影响
  (一)《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修订要点
  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细化:
  明确区块链存证的法律效力;
  规定微信聊天记录的采信标准(需包含完整对话上下文)。
  鉴定程序规范:
  鉴定机构需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复杂鉴定项目可延长至30日。
  (二)先行判决制度的深化应用
  依据2025年徐州中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法院对无争议事实实行"先行判决+继续审理"模式:
  确认合同解除效力;
  判定已完工工程款金额;
  明确后续争议焦点。
  该制度有效避免"全案等待鉴定"导致的诉讼拖延,保障当事人及时获得部分救济。
  结语
  证据不足并非必然导致败诉,通过系统化的证据补强、法律推定及司法救济,当事人仍可争取有利裁判。2025年证据规则的完善,进一步强化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同时通过法院调查取证、专家辅助人等制度设计,实现了程序公正与实体正义的平衡。建议市场主体在合同履行中强化证据意识,从源头降低争议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