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期间债权人起诉的合法性及实务操作(2025年最新指南)
时间:2025-07-11 15:43:24   作者:
   公司清算期间债权人起诉的合法性及实务操作(2025年最新指南)
  一、典型案例:清算期间债权人起诉的司法实践
  2025年4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清算期间诉讼案件。某贸易公司清算期间,债权人发现股东甲转移资产,遂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债务并追究股东责任。法院经审理认定:
  诉讼主体资格:公司虽进入清算程序,但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债权人可起诉;
  股东责任认定:股东甲转移资产的行为构成妨碍清算,需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结果:法院支持债权人诉请,股东甲需赔偿损失并支付利息。
  此案暴露三大核心问题:
  清算期间公司的法律地位: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债权人的起诉权利:能否在清算期间提起诉讼;
  股东的责任边界:转移资产的法律后果。
  二、法律条文深度解析:清算期间起诉的"三重规则"
  (一)清算期间公司的诉讼主体资格
  根据2025年《公司法》及司法解释:
  法人资格存续:公司清算期间,法人资格尚未消灭,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诉讼权利行使:公司可作为原告或被告参与诉讼,但需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应诉;
  特殊情形: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需在清算结束后办理注销登记。
  (二)债权人起诉的合法性
  起诉时间:清算期间债权人可随时起诉,但需注意诉讼时效(通常为3年);
  起诉对象
  可起诉公司要求确认债权;
  可起诉股东要求承担连带责任(如虚假清算、转移资产);
  起诉条件
  有明确的被告(公司或股东);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三)2025年新规的突破性规定
  电子送达效力:2025年《民事诉讼法》修订后,法院可通过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举证责任倒置:债权人主张股东转移资产的,只需提供初步证据(如银行流水),股东需自证清白;
  刑事责任衔接:妨碍清算行为可能触犯《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妨害清算罪。
  三、实务操作指南:清算期间起诉的规范与风险防范
  (一)债权人的起诉策略
  证据收集要点
  债务合同、转账记录、对账单等证明债务存在的文件;
  股东转移资产的银行流水、财产变更登记记录;
  清算组通知、公告等证明清算程序的文件;
  诉讼程序选择
  提起债权确认之诉,要求法院确认债权数额;
  提起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之诉,追究股东连带责任;
  财产保全申请
  起诉时可申请法院冻结公司或股东财产,防止资产转移;
  提供担保(如财产保全保险)以降低申请门槛。
  (二)清算组的应诉职责
  代表公司应诉:清算组需委托律师或自行出庭应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证据提交义务
  提供清算报告、财产清单等证明清算程序合法的文件;
  对债权人主张的债务,需提供已清偿或不予认定的证据;
  调解优先原则:在法院主持下,积极与债权人协商调解方案。
  (三)股东的自我保护
  出资义务履行:确保已按章程规定实缴出资,保留出资凭证;
  公司治理规范:避免个人账户与公司账户混用,保留股东会决议、财务账簿等证明公司独立性的证据;
  清算参与义务:积极监督清算组工作,对清算报告提出书面异议。
  四、最新立法动态:2025年《民事诉讼法》修订的影响
  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事诉讼法》修订案,对清算期间诉讼作出两大创新规定:
  在线诉讼程序:允许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等平台进行在线立案、开庭;
  小额诉讼快速审理:符合条件的小额债权纠纷(如标的额低于10万元)可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
  结语
  企业破产安置费分配、债务清偿与清算期间债权人起诉是市场退出机制中的核心环节。2025年的立法与司法实践表明,法律正通过强化清算程序、扩大股东责任、优化破产重整机制等手段,构建更公平、高效的市场环境。企业及相关主体需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积极运用法律武器,方能在复杂经济环境中实现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