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能否主动申请公司破产清算?法律程序与实务要点
时间:2025-07-08 13:56:25   作者:
   债务人能否主动申请公司破产清算?法律程序与实务要点
  一、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法律依据
  (一)申请主体的法定权利
  根据2025年《企业破产法》第7条,债务人和债权人均有权申请破产清算。债务人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需提供债权凭证、催告记录及执行终本裁定,证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经审计,企业净资产为负值或变现价值不足以覆盖债务总额。
  (二)申请材料与管辖规则
  必备材料
  破产申请书(需载明债权金额、事实与理由);
  企业财务报表、债权清单及财产状况说明;
  职工安置预案(涉及劳动者权益时需提交)。
  管辖法院
  由债务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6条关于公司诉讼地域管辖的规定。
  二、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程序要点
  (一)法院审查与受理
  形式审查
  法院需在7日内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包括破产申请书、企业主体资格证明等。
  实质审查
  法院将委托专业机构对企业进行审计,核实资不抵债的真实性。例如,北京某企业案中,法院通过审计发现企业隐匿资产,驳回破产申请。
  (二)管理人的选任与职责
  管理人产生方式
  法院受理后5日内指定管理人,优先从《破产管理人名册》中选任具备财务审计、法律专业能力的机构。
  管理人核心职责
  接管企业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
  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报告;
  处理与清算相关的未了结事务,如履行未完成合同。
  三、实务操作中的风险防范
  (一)债务人的合规义务
  财产保管与报告
  债务人需妥善保管财产、账簿,配合管理人调查。违反义务的,法院可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
  禁止个别清偿
  除有益于债务人财产的个别清偿外,擅自清偿债务的行为无效。某房企案中,法定代表人因转移资产被追究刑责。
  (二)债权人的权利行使
  参与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可表决通过财产管理方案、变价方案,并监督管理人执行。南京某园区管理公司案中,全体债权人同意分期偿还方案。
  异议与诉讼权利
  对管理人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后15日内提起诉讼。某税务局通过诉讼确认教育费附加的债权性质。
  通过上述法律程序与实务操作,债务人主动申请破产清算可实现公平清偿,平衡债权人、债务人及社会利益,推动市场资源有效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