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劳动者遭辞退:劳务合同VS劳动合同,赔偿规则大不同
时间:2025-06-24 09:55:16   作者:
   超龄劳动者遭辞退:劳务合同VS劳动合同,赔偿规则大不同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超龄劳动者(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再就业问题日益突出。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六)》明确区分“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赔偿规则,对超龄劳动者权益保护作出重大调整。本文结合最新案例,系统解析超龄用工的法律风险与应对策略。
  一、法律定性:超龄人员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及2025年司法解释,超龄人员用工性质认定需分两种情形: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继续用工的,按“特殊劳动关系”处理,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的规定;
  解除劳动关系时,需支付经济补偿金(N)。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
  用工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规定;
  双方权利义务以书面协议为准,未约定的参照《民法典》合同编处理。
  典型案例:某保洁员(女,53岁)被辞退,因其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1.2万元(月均工资4000元×3年)。
  二、劳务合同被辞退:能否主张经济赔偿?
  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赔偿规则如下:
  协议有约定:按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协议无约定:参照《民法典》第577条,赔偿实际损失(如未结清的劳务费);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需证明解除行为存在过错(如歧视性辞退),方可主张损害赔偿。
  实务难点
  超龄劳动者难以证明“实际损失”具体金额;
  劳务合同常含“单方解除权”条款,限制劳动者维权空间。
  三、劳动合同被辞退:赔偿标准有何不同?
  若被认定为“特殊劳动关系”,赔偿规则如下:
  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支付,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违法解除赔偿金:按经济补偿金的2倍支付;
  特殊情形保护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内不得解除;
  女职工在“三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不得解除。
  典型案例:某技术员(男,62岁)被违法辞退,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9.6万元(月均工资8000元×6年×2倍)。
  四、维权策略:超龄劳动者如何争取权益最大化?
  协议签订阶段
  明确约定劳务费标准、支付时间、解除条件;
  要求附加工伤保险条款,规避工伤赔偿风险。
  争议处理阶段
  申请劳动仲裁确认“特殊劳动关系”,再主张经济补偿;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证据固定要点
  保留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表等证明实际用工;
  收集同事证言,证明接受用人单位管理。
  五、企业合规建议:如何规范超龄用工管理?
  明确用工性质
  对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签订《特殊劳动关系协议》;
  对已享受待遇的,签订《劳务协议》并明确权利义务。
  购买商业保险
  投保雇主责任险、意外险,覆盖工伤、意外风险;
  保留保险单据,作为风险转移证明。
  建立退出机制
  约定劳务合同终止条件(如健康状况、项目完成);
  提前30日通知解除,支付约定补偿金。
  结语
  2025年司法解释通过细化超龄用工规则,在“保护劳动者权益”与“尊重用工自主权”之间寻求新平衡。超龄劳动者在签约时需明确用工性质,发生争议时优先通过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企业则需建立分类用工管理体系,通过协议约定、商业保险等方式规避法律风险。当“银发就业”成为常态,法律正以更精细的规则回应老龄社会的治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