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决算僵局”:施工方的六大法律突围路径
时间:2025-06-12 14:54:20   作者:
   工程款“决算僵局”:施工方的六大法律突围路径
  在建筑行业“三角债”困局中,工程款决算争议已成为施工企业的“生死劫”。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施工方在工程款请求权上享有法定优先权。本文将以实务案例为切入点,结合2025年最新司法解释,系统解析施工方的六大法律突围路径。
  一、决算僵局的“病根”:这些原因导致款项“卡壳”
  工程款决算争议的根源包括:
  合同缺陷:未约定决算期限、审计条款不明确;
  证据缺失:签证单、会议纪要等过程文件不完整;
  程序违规:发包方擅自指定审计机构或拖延审计;
  质量争议:以质量问题为由拒不确认工程量。
  在某市政工程决算案中,因合同约定“以政府审计为准”,但审计耗时3年未出结果,导致施工方现金流断裂。此案警示:合同条款设计是决算风险的第一道防线。
  二、诉讼路径选择:这些策略决定回款速度
  确认之诉:对争议工程量,可单独提起“确认工程量及价款”诉讼,避免整体诉讼周期过长;
  优先受偿权行使:在竣工后6个月内,通过诉讼或仲裁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实际履行之诉:对“半拉子工程”,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进度款。
  在某商业综合体项目决算案中,施工方通过“确认之诉”先行锁定80%工程量,迫使发包方在3个月内完成决算。此案显示:诉讼策略设计直接影响回款效率。
  三、非诉处置创新:这些方式打破“决算僵局”
  第三方审计介入:协商委托双方认可的审计机构重新审计;
  工程款置换资产:以在建工程折价抵偿工程款,但需防范“一房二卖”风险;
  保理融资: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提前变现债权。
  在某保障房项目决算案中,施工方通过“工程款置换商铺”方式,既化解了资金压力,又规避了商铺销售风险。此案例显示:非诉处置需兼顾风险与收益平衡。
  四、证据固化的“黄金法则”:这些材料决定诉讼成败
  在决算争议中,以下证据具有决定性作用:
  过程文件:施工日志、监理例会纪要需体现工程量变更;
  往来函件:对发包方拖延决算的催告函需保留签收记录;
  鉴定意见:单方委托的造价鉴定需在起诉前完成,避免程序拖延。
  在某高速公路决算案中,施工方因保留“每月工程量确认单”,在诉讼中成功对抗发包方“虚增工程量”的抗辩。此案警示:证据固化需贯穿施工全过程。
  五、特殊情形处置:这些“雷区”不能踩
  政府投资项目:需注意“不得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的例外情形;
  PPP项目:需区分政府付费与使用者付费的不同回款路径;
  涉外工程:需考虑国际惯例(如FIDIC条款)与国内法律的衔接。
  在某污水处理厂决算案中,施工方因忽视“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导致工程款被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回款周期延长5年。此案显示:特殊项目需专项法律审查。
  六、风险防范体系:从“被动应诉”到“主动防控”
  施工方需建立三级风险防范体系:
  事前预防:在合同中设置“逾期决算视为认可”条款;
  事中控制:对隐蔽工程实施“影像记录+监理确认”双重固化;
  事后救济:建立“诉讼+非诉”组合处置机制。
  在某产业园决算案中,施工方通过“每月对账确认”制度,将决算周期从行业平均18个月缩短至3个月。此案例显示:主动防控是化解决算风险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