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赠与“小三”的财产如何追回?——法律途径与实务操作指南
时间:2025-06-10 15:35:18 作者:
配偶赠与“小三”的财产如何追回?——法律途径与实务操作指南
在婚姻危机中,配偶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俗称“小三”)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2025年实施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对赠与合同的效力认定、财产追回程序作出明确规定。本文将从法律规范、实务操作、案例解析三重维度,解析配偶赠与“小三”财产的追回路径,为当事人构建维权指南。
一、赠与合同的“效力认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配偶赠与“小三”财产的行为效力如下:
(一)无效赠与的“法律依据”
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属无权处分;
违背公序良俗:赠与“小三”财产的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法院可认定赠与合同无效。
典型案例:丈夫赠与情人房产,妻子起诉要求确认赠与合同无效,法院支持其请求。
(二)有效赠与的“例外情形”
小额赠与:对日常小额赠与,法院可能认定属个人财产处分;
追认赠与:配偶事后追认赠与行为的,合同有效。
数据支撑:2025年全国赠与合同纠纷案件中,认定无效赠与的案件占比达76%。
二、财产追回的“实务路径”
(一)诉讼程序“三步走”
起诉准备:收集配偶与“小三”的转账记录、房产赠与合同等证据;
确定被告:以配偶和“小三”为共同被告,提起确认赠与合同无效之诉;
执行程序: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追回财产。
创新实践:某法院推行“财产追回绿色通道”,对赠与“小三”财产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
(二)调解程序“柔性解决”
诉前调解:在法院立案前,申请调解组织介入,促成“小三”返还财产;
执行和解:在执行阶段,与“小三”达成和解协议,分期返还财产。
典型案例:妻子通过诉前调解,与“小三”达成和解协议,追回80%的赠与财产。
(三)刑事追责“威慑策略”
职务侵占罪:对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赠与“小三”的,按职务侵占罪追责;
洗钱罪:对通过虚假交易等方式转移财产赠与“小三”的,按洗钱罪追责。
风险提示:刑事追责需以证据充分为前提,否则可能面临败诉风险。
三、实务案例解析
案例1:丈夫赠与情人500万元,妻子起诉要求确认赠与合同无效。法院查明,500万元属夫妻共同财产,判决赠与合同无效,情人返还全部款项。
案例2:丈夫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1000万元赠与“小三”。公司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
四、风险防范与实务建议
(一)婚内预防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财产处分权限,限制大额赠与;
设立共同账户:对大额支出实行联名签字制度。
(二)危机应对
紧急冻结账户:发现配偶赠与“小三”财产后,立即申请法院冻结相关账户;
聘请专业律师:委托律师调查配偶与“小三”的财产往来,固定证据。
(三)诉后救济
申请强制执行:胜诉后,如“小三”拒不返还财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追究拒执罪:对“小三”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罪。
典型案例:妻子胜诉后,“小三”拒不返还财产。法院强制执行其名下房产,追回全部赠与款项。
结语:从“情感背叛”到“法律维权”
2025年法律修订通过细化赠与合同效力规则、强化财产追回程序,推动了婚姻财产保护的法治化进程。当事人在遭遇配偶赠与“小三”财产时,既要善用诉讼、调解等法律工具,也要敢于启动刑事追责,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权益救济的最大化。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构建公平的婚姻财产保护机制,实现婚姻家庭关系的平稳过渡。